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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作業要點」第4點附件三、第6點附件四之發布令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40029924C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104年10月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40029924B號令修正發布在案。

三、檢送發布令及作業要點各乙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