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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廢止「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受理運動團隊進駐作業要點」,請查照轉知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6月17日臺教體署競(二)字第1040017486C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