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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公園委託經營管理辦法

臺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加強公園管理、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,依臺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(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)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。本辦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。